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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地后能否夺回土地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7-06 18:36:54

一、违法征地后能否夺回土地

违法征地后能夺回土地。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非法批准的土地应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应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资料图】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项目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征收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征收土地的程序

征收土地要经过以下流程: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组织听证;

2.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

3.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

5.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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