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无中文标签车厘子,起诉商家索赔 10 倍 6 万元,法院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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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中旬,广西南宁某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家水果经营部,因今年 1 月出售的 10 箱进口车厘子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被人告上法庭。2 月 27 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上原告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价款损失 5500 元,并按价款 10 倍赔偿。经过长达两小时的审理,法庭评述意见出炉。法庭认为,原告购买涉案产品时,中文标签缺失的瑕疵,不足以对他人造成误导。原告也无法就被告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等进行有效举证,因此相关诉请缺乏充分依据。法院当庭作出并宣告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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